我國對原產于薩爾瓦多的產品適用最惠國稅率
經國務院批準,自2014年7月2日起,我國對原產于薩爾瓦多的產品適用最惠國稅率。此前,薩已對原產于我國的貨物實行最惠國稅率。
在我國2001年12月加入世貿組織時,薩爾瓦多曾援引世貿組織相關規定,與我國互不適用《世貿組織協定》。2014年7月1日,薩方撤銷對我國的互不適用,雙方自2014年7月2日起相互適用最惠國待遇。
中薩雙方相互適用最惠國待遇將進一步便利雙方企業出口,推動中薩經貿合作順利發展。
在我國2001年12月加入世貿組織時,薩爾瓦多曾援引世貿組織相關規定,與我國互不適用《世貿組織協定》。2014年7月1日,薩方撤銷對我國的互不適用,雙方自2014年7月2日起相互適用最惠國待遇。
中薩雙方相互適用最惠國待遇將進一步便利雙方企業出口,推動中薩經貿合作順利發展。